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:
為了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營商環境,促進我省企業信用體系建設,助力企業復工復產,根據《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》,并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開展湖北省第十五屆(2018—2019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公示活動(以下稱“守重”企業公示活動),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范圍
(一) 全省范圍內自愿申報的各類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。
(二)具有獨立資產、實行獨立核算、對外獨立簽約、依法設立的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事業單位,指導比例不超過向省局申報名額的15%(相關作法參照本通知,不另作要求)。
二、工作流程
按照“分級受理、分級把關、市州局統一公示報送”的原則,由核發其營業執照所在地的縣(市、區)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受理、審核、推薦,市州市場監管局負責統籌協調、審核把關、向社會公示并向省局上報擬公示名單。省市場監管局對各市州局報送的擬公示名單,通過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湖北)”進行查詢比對,征求省直相關部門意見后,統一向社會公示。
三、公示條件
(一)企業合同及信用管理體系健全,合同簽約行為規范,合同履約及信用狀況優良;
(二)申報企業必須按時完成2018、2019年度年報信息公示;
(三)同意將本企業相關申報信息對外公示;
(四)從企業登記注冊時間至申報之日連續經營三年以上;
(五)積極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;
(六)2018-2019年度無違法失信記錄或違法經營記錄;
各地向省局報送的擬公示名單,應是市州級2018-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公示名單范圍之列。
四、時間安排
(一)5月底前,各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;
(二)8月底前,各市州局完成本級“守重”企業審核及公示,并按省局確定的名額指導數報送擬公示名單(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);
(三)9月底前,省市場監管局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、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后,審核研究確定名單,制發相關文件、證書,并統一向社會公示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開展“守重”企業公示活動,是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,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促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,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。各地要提升政治站位,主動向地方黨委、政府作好匯報,爭取重視和支持。要加強“守重”企業公示活動的組織領導,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,細化任務分工,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和審核把關,強化服務發展意識,主動擔當作為,營造良好工作氛圍。
(二)加強業務融合。各地對自愿申報企業,指導其填寫《湖北省第十五屆(2018—2019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公示申報表》(見附件2)。要依托各級合同格式條款專家評審委員會,對申報企業提交的合同文本進行評審,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規范。要把申報工作與信用監管、合同示范文本推廣、合同備案、建立公示活動長效機制相結合,實行動態管理,提升工作效能。
(三)加強審核把關。各地要嚴格標準,嚴格審核把關。對2018-2019年度因違法經營行為被查處、企業失信行為被相關部門聯合懲戒、消費投訴量較大、相關抽查抽檢監測問題較多、在社會公示時收到投訴舉報、申報企業不積極參與當地黨委政府“三大攻堅戰”等中心工作被約談批評、因負面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等情形,不得納入此次公示活動范圍。系統內部要依托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湖北)”進行查詢,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移出的,將取消申報資格。要廣泛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,將擬公示名單以多種方式,分別征求當地法院、發改、公安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、生態環境、住建(主要涉及建筑、房地產企業的把關)、應急管理(安全生產)、稅務、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等單位的書面意見,在統一向社會公示后,經集體研究擇優逐級上報。
(四)嚴格工作紀律。各地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,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,不得接受申報企業的吃請及禮品禮金等。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,不得增加環節和設置非法定限制因素,嚴禁弄虛作假。要按時、按要求向省局報送擬公示企業名單和工作總結(涉及企業申報表及相關資料由承辦單位存檔)。請各地于2020年8月30日前,以市州、直管市、林區市場監管局文件的方式,將擬公示名單(另報excel格式電子文本)和工作總結,通過內網郵箱報送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管處。省直相關單位申報資料寄件聯系人:陶善勇;聯系電話:027-88701981。
附件:1.擬公示名額分配表
2.湖北省第十五屆(2018-2019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公示申報表
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0年5月8日